国内冷拔无缝钢管企业退出机制留有余地
发布日期:[09-12-11 11:29:21] 点击次数:[]

工信部《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准入条件及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发布。《办法》明确规定,2008年度普钢企业粗钢产量必须达到100万吨及以上,特钢企业50万吨及以上。在规定期限整改无望的企业将退出钢铁行业。此举将涉及到300-400家中小钢厂,将有1亿吨的粗钢产能面临重组整合的生存压力。
    工信部一位司长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,《办法》出台的主要目的是规范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秩序,因此对准入门槛的规定还是比较“温和”,给企业调整转型留出时间,而不是采取“一棒子打死”的办法。
    另外,由于《办法》主要是按照钢铁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的内容来制定的,因此,《办法》的正式颁布主要由工信部决定,最快可能在月底前推出。      
    工信部这位司长表示,《办法》对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钢厂留出整改时间,整改无望的企业应逐步退出钢铁生产。整体来看,《办法》更加注意钢铁行业实际情况,不搞“一刀切”。
    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,有关部门不予核准建设和改造项目、核发排污许可证、配置新的矿山资源和土地、核发产品生产许可证、提供信贷支持、核发铁矿石进口资质,铁矿石进口企业不予供应进口铁矿石。